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可申请数的计算方法
《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(暂行)》于6月19日正式公布,自2005年7月20日起施行。如何计算临时出口许可证可申请数量,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
S=T×[a1× (70%× Q1/M1+30%× Q2/M2)+a2 ×Q3/M3]
其中:
S为可申请数量;
T为确定的全国临时出口许可总数量;
Q1为一体化后经营者对设限国家或地区出口实绩,Q2为一体化后经营者(Q1≠0)除设限国家或地区之外的对全球的出口实绩,Q3为统计时间所涵盖的一体化前经营者对全球的出口实绩;
M1为一体化后全国经营者对设限国家或地区出口实绩,M2为一体化后所有Q1≠0的经营者除设限国家或地区之外的对全球的出口实绩,M3为统计时间所函盖的一体化前全国经营者对全球的出口实绩;
a1为一体化后的出口权重,a2为一体化前的出口权重,暂定,a1=0.7,a2=0.3;若统计时间范围不涵盖一体化前的时间,则a1=1,a2=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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